強制執行撰狀DIY(六版) | 輕鬆瘦下來的秘訣 - 2024年11月
強制執行撰狀DIY(六版)
《強制執行法》雖僅就聲請執行、參與分配、對分配表異議、第三人聲明異議等明定須以書狀為之,但從聲請執行到執行完畢,債權人對法院各種請求,如聲請併案執行、停止執行、提高底價、履勘現場、核發扣押令、收取令、移轉命令……等,雖未明文規定須提出書狀,實務上,卻都以書狀進行。
本書作者集結近百種常用書狀範例、七種常用書表供讀者模擬撰寫,並整理歷來詢問度最高的強制執行相關問題深入解答,是您保衛債權不可多得的貼身秘笈!
作者簡介
簡文玉 律師
‧學歷:輔仁大學法學士畢業
‧經歷:財團法人法律扶助基金會扶助律師,法律事務所執業20年 以上
‧專長:民刑事訴訟、醫療糾紛、勞資爭議、家事婚姻、刑事辯護、商務訴訟、仲裁事件、契約撰擬及審核、顧問諮詢、不動產買賣糾紛、建商房屋賣賣糾紛、法律意見提供等。
‧顧問資格:終止童妓基金會顧問、全國宗教聯合發展基金會顧問、私立永平工商法律顧問、森聯建設法律顧問、香檳建設法律顧問、車展實業法律顧問、其他數十家公司商號法律顧問。
陳序
自序
第壹篇 書狀範例
1 遷讓房屋──聲請假執行
2 拆屋還地──聲請強制執行
3 未自動履行拆屋還地──聲請繼續執行
4 聲請假扣押強制執行
5 租賃到期不交屋──聲請強制執行
6 代位債務人辦理繼承──聲請強制執行
7 借款逾期不還──聲請強制執行
8 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灱──債務人抵押
9 聲請裁定拍賣抵押物牞──第三人抵押
10拍賣抵押物──聲請強制執行
11車禍賠償──附帶民事判決確定聲請強制執行
12債務人死亡──聲請代位繼承登記
13實施假處分──聲請假處分執行
14本票裁定──聲請裁定本票強制執行
15本票裁定確定後──聲請強制執行
16租佃爭議調解成立──聲請強制執行
17勞資爭議事件調解成立──聲請強制執行
18確認抵押權不存在──設定行為無效或撤銷
19確認抵押權不存在──假買賣真詐欺
20查封拍賣完畢──聲請確定執行費
21聲請暫緩執行
22聲明異議──執行標的價值過當
23聲明異議──賴以維持生活之財產不得執行
24聲明異議──執行名義之執行力不存在
25異議之訴──已和解又聲請強制執行之異議
26異議之訴──債務人清償完畢
27異議之訴──誤封第三人動產
28異議之訴──誤封信託財產
29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信託財產不得強制執行
30聲請停止強制執行──確認抵押權不存在
31聲請拘提管收債務人
32向保人實施強制執行
33聲請發給債權憑證
34時效將屆滿,聲請續發債權憑證
35聲請調查債務人歸戶財產
36聲請函詢地政機關調查債務人是否脫產
37聲請命債務人報告財產
38發現財產再予強制執行之聲請
39聲明參與分配──有執行名義
40聲明參與分配──動產抵押
41聲明參與分配──有優先受償權
42聲明異議──無執行名義之債權人不得參與分配
43對分配表聲明異議──承攬建築優先受償
44分配表異議之訴──對分配順序之異議
45分配表異議之訴──對減少分配金額之異議
46分配表異議之訴──剔除分配之異議
47債務人聲請發還剩餘分配款
48對於分配表異議起訴向執行處為起訴證明之書狀
49債權人聲請拍賣狀
50聲明應買狀──依第三次拍賣底價
51再行拍賣聲請狀
52債權人聲明承受
53聲請撤回強制執行
54聲請對鑑價核定拍賣底價
55拍賣公告聲請更正為不點交
56聲明租賃關係存在
57聲請除去租賃權拍賣
58聲請點交不動產
59聲請撤回點交
60聲請交出權狀書據
61請求禁止債務人收取債權
62聲請收取債務人薪資
63聲請收取債務人應領提存金
64聲請繼續執行收取薪資狀
65聲請發移轉命令
66聲請發支付轉給命令
67扣押股票強制執行
68聲請抵押權之物權移轉
69禁止債務人私向第三人塗銷抵押權
70就其他財產權之執行
71第三人對執行命令聲明異議──債務人已離職
72第三人對於債務人財產權存在之異議──已清償完畢
73債權人對於第三人異議之起訴
74債權人通知債務人對第三人提起給付之訴
75聲明異議──禁止執行之債權請求併案執行
76對於公法人財產之強制執行
77聲請返還拆屋還地代墊之費用
78聲請裁定假扣押
79聲請命債權人限時起訴
80聲請撤銷假扣押裁定
81聲請撤銷假扣押強制執行
82聲請調假扣押卷執行拍賣
83聲請裁定假處分──交付票據後解除契約
84聲請裁定假處分
85聲請撤銷假處分裁定
86聲請未執行證明
87聲請拍賣質物
88取回擔保金同意書例稿
89提存書遺失聲請公告
90催告行使權利存證信函
91聲請裁定返還擔保金──供擔保原因消滅
92聲請裁定返還擔保金──依取回擔保金同意書
93聲請裁定返還擔保金──信函催告後未行使權利
第貳篇 附表例稿
1 本票附表
2 土地及建物附表
3 債權計算書
4 提存書
5 提存通知書
6 領取提存物聲請書
7 取回提存物聲請書
第參篇 強制執行問答集
1 不動產的執行方法是什麼?
2 何種情形不動產執行受限制?
3 對已登記之不動產,查封效力何時發生?
4 查封前設定之租賃關係於查封後到期,得否對抗執行債權人?
5 設定最高限額抵押權之不動產,於存續期間屆滿前,被一般債權人查封,查封後所生之債權,是否仍有優先受償之效力?
6 不動產拍賣時,執行法院應如何通知優先購買權人行使權利?
7 投標最高價應買人之代理人無代理權時,是否可因本人事後追認而許可得標?
8 買受人(得標人)何時取得拍賣不動產之所有權?可能發生哪幾種障礙?
9 何種情形法院應將拍賣不動產點交於買受人或承受人?
10已查封之不動產,如何開始強制管理?
11何謂不動產拍賣之剩餘主義?強制執行法如何規定?
12如何證明不動產賣得價金有剩餘可能?
13不動產有先後位抵押權,拍賣結果不足清償,是否可將全部抵押權設定登記塗銷?
14查封之不動產上如有典權、地上權或租賃權,如何拍賣?
15抵押權可否由拍定人承受?
16執行名義為分期給付者,如和解筆錄載明每月10日給付五萬元,分十二個月償還者,如何執行?
17強制執行程序中如何聲明參與分配?
18強制執行法關於分配表之異議如何行使?
19更正後之分配表如何確定實行分配?
20對分配表異議之債權人或債務人如何提起「分配表異議之訴」?
21債務人於「拍定前」或「拍定後」可否提出現款,聲請撤銷查封?
22「特別拍賣程序」是指什麼?
23債權人於拍賣程序中如何聲明承受?
24不動產拍定後,附於該不動產之地上權、永佃權、地役權、典權及租賃關係,或抵押權及其他優先受償權,拍定人或承受之債權人是否必須承受?
25關於拍賣點交與否問題,強制執行法如何規定?
第肆篇 附錄
強制執行法
強制執行法100年6月29日修正條文對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