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管理的法律案例分析 | 輕鬆瘦下來的秘訣 - 2024年11月
公共管理的法律案例分析
你想知道如果一個美國政府雇員說希望暗殺者能夠「擊中」里根總統會有什麽後果呢?如果一個警察為執法攔下一輛私家車呢?你想知道在美國,公共雇員需要什麽樣的「行憲能力」以「依法行政」嗎?你想知道美國最高法院的法官們是如何以其智慧將古典的《權利法案》訴諸公共行政的嗎?你想知道憲法價值是怎樣以判例的方式解析公共機構的決策、效率、標准化以及私有化和外包這些公共管理的核心價值和前沿領域的嗎?你想從「公法」的維度領略公共管理的生命力嗎? 不論是公共管理專業還是法律專業,如果你對這些問題感興趣,本書將以貼近生活的案例與評析,為你拓展深刻而又廣闊的專業視角。 戴維·H·羅森布魯姆,美國大學公共行政學終身教授和美國國家行政學院院士,著名行政學家。曾獲美國公共行政學會的德懷特·沃爾多獎(1999年)、查爾斯·萊文紀念獎(1993年),曾擔任美國行政學會主席和美國《行政學評論》主編。
第1章 行憲能力:解釋和結構行憲能力的需要憲法是國家最高的法憲法解釋的方法審查標准公民憲法權利結構對受保護權利的間接干擾憲法的整體性分權憲法聯邦主義總結案例1-1 憲法的整體性:移民和歸化局訴查得哈(1983)案例1-2 誰在負責行政部門?莫里森訴爾森(1988)案列1-3 分權:美國政府雇員聯合會訴菲利普斯(1973)案例1-4 普通條款的解釋程序:美利堅合眾國訴洛佩斯(1995)案例1-5 第十修正案:普林茨訴美利堅合眾國(1997)案例1-6 「隱匿的」的商業條款:C&A卡蓬公司訴克拉克斯敦城(1994)第2章 警惕!公共行政人員侵犯個人憲法權利的責任設定與行政實踐相關的憲法權利實施:從絕對的到有限制的豁免案例2-1 有限制的豁免:哈洛訴菲茨傑拉德(1982)案例2-2 市政當局的責任:彭比貝克訴辛辛那提市(1986)案例2-3 缺乏培訓:俄亥俄州坎頓市訴哈里斯(1989)案例2-4 公共管理者違背憲法:哈利訴斯庫爾基爾縣(1979)第3章 私有化和外包新公共管理「政府行為」主義私人政府行為者的憲法侵權責任承包商的憲法約束結論案列3-1 政府行為:勒布龍訴國家鐵路乘務公司(1995)案例3-2 作為政府行為者的承包商:韋斯特訴阿特金斯(1988)案例3-3 承包商的第一修正案權利:沃邦西縣管理委員會訴昂伯(1996)┅┅第4章 決策第5章 行政效能第6章 效率第7章 行政標准化第8章 經濟節約第9章 行憲能力的承諾附錄A 案列目錄附錄B 按照主要法律主題編排的案例目錄附錄C 權利法案索引